分析》戴Meta眼镜出庭作证要被列被告 关键在于侦查不公开

柯文哲政治献金案侦查内容不断被外泄,检方自清调查后仍未改标状况,民众党议员陈祐丞今遭爆出庭时戴着「Mete智慧眼镜」列为被告。(图 / 报系资料照)

柯文哲政治献金案,检方侦办进入尾声。不过回顾本案从第一天搜索至今,侦查内容不断被外泄,引发大众质疑检方泄密疑虑,检方自清调查后仍未改变状况,让外界雾里看花。民众党议员陈祐丞日前遭爆出庭时戴着「Mete智慧眼镜」列被告,鉴于侦查庭涉及侦查不公开原则,因此审理时庭内管制严谨,行为涉及照相、录音影,甚至手抄资料,恐均违反刑法;陈宥成即使没有录音影,但在未告知检察官及法警状况下,戴著录音影器材进入,仍存有疑虑,况且这还是一项未普遍的新科技设备。

陈宥丞佩戴的智慧型眼镜属型号Ray-Ban Meta,价格1.5万元,拥有超广角1200万像素镜头,并有5颗麦克风多声道收音,具备拍照、录影等功能。

陈宥丞日前以证人身份遭检方传唤厘清柯文哲政治献金案,开庭时戴着「Mete智慧眼镜」,究竟有无违法?

虽然陈宥丞指出,Ray-Ban Meta智慧眼镜设计上具备严格的隐私保护机制,在启动拍照或录影功能时,镜框上的指示灯会亮起,拍照时伴随快门声,以确保所有人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因此于审讯期间更无可能启用任何存证功能。

不过根据《法院组织》第86条规定,基于维持司法权审判公正,除了涉及隐私权的性侵害案件,法庭公开审理准许除当事者以外的民众自由入内旁听。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侦查不公开原则》,无论是告诉人或被告,侦查庭为秘密侦办性质,仅准许检察官、被告及律师出庭。包括媒体在内非传唤者,不得进入。

事实上,侦查庭一向不允许民众携带任何具有录音录影的器材,包含手机(必须关机),就是为了防止泄密,影响检方后续侦办行动,因此台北地检署为求谨慎,仍将陈宥丞以妨害秘密罪嫌列为被告进行调查。

2003年,前总统李登辉出庭作证兴票案,媒体刊载一张笔录纸,内容指称李登辉出庭作证时疑似有人提前共谋串证。这篇新闻刊出当天随即掀起争议,亲民党怒批侦查讯问案情外泄,并火速召集开庭的主任检察官林邦梁、检察官孟令士、书记官,以及两位执庭的法警五人调查厘清,并将孟姓检察官依《妨害秘密罪》列被告侦办,可以想见,任何侦查庭内类似行为,都被视为违法,不可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