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XX未到」正妹女检开幽灵侦查庭被抓包 冒险背后原因曝

卢姓检察官因担心遭扣考绩,竟伪造开庭纪录,掩饰某案件3个月未进行侦查的情况,被台中地检署缓起诉处分

图文/镜周刊

法务部为防止检察官拖延办案影响当事人权利,设有案件3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侦查作为的考核规定,立意良善。但台中地检署卢姓检察官为躲避案件考核,竟伪造开庭纪录,遭台高分检查获,发交台中地检署分案侦办,卢坦承不讳,被依伪造文书罪缓起诉处分。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卓俊忠表示,卢姓检察官案件负荷量大,确实有违失行为,本署已经有针对此事进行相关行政司法调查处理,也会提醒机关同仁不要发生违失情形

全案是去年10月26日高等检察署至台中地检署进行例行业务检查时,发现其中一件违反《著作权法》的案件,已经逾期未结案,侦查纪录却不太对劲,被告屡传不到,因此交给台中地检署详查原因

台中地检署初步比对相关资料,也觉得不太寻常,认为卢姓检察官开庭纪录确实有异状检察长立即下令分案侦办,承办检察官启动调查后发现,卢姓检察官去年8月20日在办案进行簿上,写下一件违反《著作权法》案件订于7月3日下午5点15分侦讯林姓被告,并以电话告知被告携带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庭说明,4天后又在开庭点名单上写着「被告林××未到,候核办,××,7/3」。

▼检察官开庭都需填办案进行单,行政人员再依进行单排出侦查庭供其使用,二者一比对就知道是否如实开庭。

去年10月8日,卢姓检察官又再次在办案进行簿上,纪录该著作权案订于9月29日下午开庭,并纪录有电话通知林姓当事人等。4天后,卢又在点名单上记载「被告林××未到,候核办,××,9/29」。

但承办检察官调阅台中地检署该两日的排庭表、办案进行簿等内部资料,都没有卢姓检察官的开庭纪录,纪录科也没有检方寄发传票通知当事人出庭的纪录,涉及该著作权案的林姓被告,当然也没有接获地检署通知的通联纪录,相关事证都显示,该案在地检署开庭的文书纪录,明显涉及造假,就是为了规避法务部的考核。

全台各地检署收案量年年增加,司法官人力扩编却跟不上,工作量超载,不只年轻检察官大喊吃不消,连入行许久的资深检察官也不胜负荷,有人为了规避考核,竟铤而走险,伪造开庭纪录,躲避案件3个月必须进行至少一次侦查作为的规定,遭检方业务检查时发现,涉案检察官已认罪,获得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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