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内线买股!把银行经理告到家破人亡 他还向8岁女童追讨5亿

图文/镜周刊

监委高涌诚石木钦弹劾记者会上说:「有钱判生,无钱判死,原来是真的!」就是因为看到向涉案富商翁茂钟买股的司法检调人员名单一长串,后来翁茂钟在所有官司中都可全身而退,依法向翁追债的银行经理诸庆恩下场凄惨可供证明

本刊调查,富商翁茂钟拥有的怡华公司,1997年因投资外币选择权交易惨赔,积欠法国巴黎银行(原名百利银行)946万美元,当时怡华公司有一张1,000万美元(约新台币3亿元)的本票抵押,法国巴黎银行因此向台北地院声请本票执行进行追债获准,但与司法界人脉极好的翁茂钟,却一路过关,不仅免还亿,当时巴黎银行负责向他追债的经理诸庆恩,却被翁告到家破人亡,诸在审理时过世,当时9岁与8岁的女儿竟还被翁提告求偿5亿元。

翁茂钟面临公司资产可能遭法院查封,为寻求解套,与当时担任法官的石木钦在桃山日本料理餐厅商讨因应策略后,决定先向台北地院提起「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另一方则由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吴仙富台南地署检察官曲鸿煜自首,表示抵押在银行的1,000万美元本票是他偷盖公司章伪造的,曲鸿煜竟然采信,直接起诉财务副总,最后检方以此巧妙的方式结案,解决了翁茂钟公司的欠债,让他的公司完全不用返还银行的3亿元债务

之后,翁即根据检方的认定,展开全面大反扑,不但不清偿法国巴黎银行的3亿元债务,还反过来向法国巴黎银行及承办经理诸庆恩求偿5亿元。巧合的是,伪造本票的案子到台南地院后,刚好由翁茂钟的好友苏姓法官审理,1998年6月判财务副总2年徒刑、缓刑3年确定,1,000万美元「假本票」则被法官没收,使翁的1,000万美元(约新台币3亿元)债务闯过第一关。

除了打赢官司免还这3亿元外,当时担任调查官的好友秦台生也向台北地检署检举,反控法国巴黎银行在对翁茂钟公司追讨千万美元债务时,用假的定存单做担保,涉及伪造文书等罪,法国巴黎银行的承办经理诸庆恩因此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巧合的是,秦台生也买翁茂钟的怡安公司未上市股票,后来更获调查局重用,升任经济犯罪防制处长,退休后还到翁的佳和公司担任董事。

由于诸庆恩是依公司规定并请示理律法律事务所后,以银行名义发出定存单的「自发自买」方式提供担保,也获法官同意,一审诸庆恩获判无罪,但二审在2002年改判他4个月徒刑及缓刑3年,诸庆恩是非常优秀的金融人材,他自认奉公守法无法接受有罪判决,后来上诉最高法院,石木钦即为陪席法官,他虽与翁茂钟密集往来却未回避审理此案,让诸庆恩承受不少压力,2003年未等到无罪判决即过世,只获公诉不受理,享年仅30多岁。

诸庆恩过世后,翁茂钟及司法仍未放弃对他的追杀,翁认为法国巴黎银行对他追讨千万美元本票债务,造成他公司利息及商誉重大损失,向诸求偿5亿余元,尽管诸已过世,但翁仍对诸的9岁及8岁女儿追债,让甫遭丧父之痛的女童,面临天文数字债务,直到2004年最高法院认为,翁茂钟无法证明公司有所损失,判决诸家姊妹不必赔偿确定,当时的2位女童在母亲全心照护下,都是国立顶尖大学的高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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