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3岁女童讨厌妈妈 父丢监护权
黄姓男子前年和妻子离异后,负责照料女儿,却不断向女儿丑化前妻,妇人屡屡探视女儿遭拒,一状告上法院,女童讨厌妈妈、却说不出理由,社工追问她才道出:「爸爸教的!」桃院法官认为父母不该教孩子仇恨,已失职,裁定剥夺黄男的监护权。
黄姓男子和前妻育有1名3岁女儿,2人1年多前离异后,协议双方共同监护,平时和父亲一起生活,母亲则有探视权,但妇人屡屡探视女儿遭拒,甚至被爱女称「恶魔」,心痛之下一状告上法院、声请单独监护子女。
妇人说,前夫不满她离婚后另结新欢,多次以女儿不愿意、没付抚养费等各种理由,阻挡母女见面,还对女儿说:「妈妈是魔鬼,不喜欢妳、会打妳,不要喜欢妈妈!」
黄男反咬前妻拒付抚养费,对孩子不闻不问,还带男友探视女儿,认为她违反当初约定,才拒绝她探视,强力捍卫监护权。
社工家访后发现女童讨厌妈妈,嚷着妈妈欺负爸爸,还说「妈妈和阿公是坏人」,却说不出讨厌的理由,追问下才道出:「爸爸都是这样说的!」
桃院法官认为,父母有子女探视权,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和剥夺,父母更不该传递仇恨给幼子,认定黄男限制前妻探视、还对子女灌输不当观念,有违善意父母原则,裁定剥夺他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