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补偿体制变革 被害人不必到侦查庭受讯

高检署规画犯罪被害补偿审议不必到法警室报到(陈志贤摄)

为了建构友善的犯罪被害补偿审议机制台湾高检署日前与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举办研习会,高检署决定将过去补偿金审议过程人性化预计四月初起改变通知格式内容、通知方式及询问地点,不再以刑事侦查传票传唤,并以去识别化保护隐私,让被害人在经历伤痛时,能受到犯保友善体贴的对待。

高检署指出,过去补偿金的审议主要以刑事侦查的方式办理,不仅使用「刑事传票」方式传唤被害人到庭,同时也会以「刑事侦查庭」作为询问地点,增加被害人紧张与焦虑感,甚至误解自己是被调查对象,高检署检察长邢泰钊指示研议修正审议通知方式,并以全面性改革方向,体贴被害人伤痛的心。

高检署表示,犯保审议过程革新如下:包括犯保补偿金通知书将与刑事传票区隔,通知格式将设计翻新;通知内容精简化,字体放大好阅读:另标示承办人资讯,方便被害人洽询;邮寄信封去识别,个资保护不外泄:报到地点不再是地检署法警室,改为犯保协会办公室,有犯保人员全程陪伴;犯保补偿询问不使用侦查庭,犯保人员态度友善互动,贴心关怀被害人。

高检署强调,高检署将犯保补偿审议通知格式内容、通知方式及询问地点进行大幅度更新,预计三月中旬开始实施,希望以同理心更贴近被害人需求,使被害人在经历伤痛时,也能在各个面向受到友善体贴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