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46死 被害补偿382万

城中城恶火烧死46人,高雄地检署日前审议核发11名罹难者家属的被害补偿金382万多元,因纵火嫌犯黄格格(中)无资力,这笔钱将由全民埋单。(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城中城大楼2021年10月发生火警,图为消防人员进入城中城大楼勘验调查火灾发生原因、清查人数。(中新社)

造成46人死亡的高雄市「城中城」大楼大火案,纵火嫌犯黄格格二审遭判无期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由于本案罹难者多为社会底层边缘人,与家人关系疏离,因此家属申请犯罪被害补偿意愿不高,高雄地检署历经1年审议,日前决议核发11名罹难者家属被害补偿金,总计382万8541元。依法检方须提民事诉讼向黄女追讨这笔钱,但她本身也是经济弱势的游民,恐一毛钱都讨不到,因此补偿金最终将由「全民埋单」。

2021年10月13日深夜,黄格格不满男友与前女友藕断丝连,酒后醋劲大发,把未熄灭的香灰倒在沙发上就离开,延烧整栋城中城大楼,造成46人死亡、43人受伤,成为高市史上死伤最惨重的大楼火灾事件。

案发后,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为46名罹难者家属申请犯罪被害补偿,但因罹难者多属独居老人、身障者、打零工者等社会底层,有部分人因与家人失联多年,志工花了不少时间,陆续找到家属,并协助申请补偿金事宜。

但有些罹难者因早年离家或家庭因素,本身与家人关系疏离,因此不少家属有难言之隐,对于申请被害补偿兴趣缺缺,在2年法定申请期限内,仅有12位家属提出申请,其中1名申请者因是过继身分,与罹难者并无法律关系而被驳回。

高雄地检署花了近1年时间,审议这11件被害补偿案,审酌高雄市政府已全部负担丧葬费,故11案均未核准丧葬费项目;另法定扶养费部分,检方则视申请个案状况酌予核发,有人因已收到高市府580万元死亡慰助金而被驳回,有2名年长家属申请案获准。

至于精神慰抚金部分,雄检曾一度开会讨论订立审议发放标准,考量罹难者多与家人关系疏离,且失联多年,决议若长年未联系的个案核发15万元,若住一起或常有来往者则核发20万元。总计检方核发11件被害补偿金合计382万8541元。

由于这11件申请案,是依据修正前《犯罪被害人保护法》(新法为《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提出申请,依据旧法规定,补偿金为代垫性质,地检署须循民事途迳向加害人追讨。但黄女亦为经济弱势,本身无资力,所以382万多元最终还是要由「全民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