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高雄城中城大火背46條命 縱火婦黃格格二審逃死

高雄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前年10月14日深夜发生大火,造成46死43伤,涉嫌纵火的妇人黄格格一审被依放火烧毁住宅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高雄高分院今二审宣判,黄依杀人罪判刑,刑度维持一审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有多项妨害自由、恐吓前科的52岁妇人黄格格,因对郭姓男友吃醋,前年10月14日凌晨,将净香丢在高雄城中城大楼1楼隔间沙发后离去,造成大火酿46死43伤。

检方认为黄格格最后离开1楼隔间,且纵火前,曾传讯给郭姓男友「你想看的事情,我一定做给你看」、「这一次一定不会骗你」,被检方认定有故意犯意,依杀人、放火等罪起诉。

黄格格在一审时,辩护律师认为积极证据不足,帮黄做「无罪」答辩,最后法院仅认她构成放火罪,考量火警造成多人伤亡,重判无期徒刑。

全案上诉二审,中间因审理该案的受命法官惠光霞退休,合议庭重组,此案辩论终结时,有10多名被害人、死者家属出庭,有人带着家人遗照,希望法官处黄格格死刑。

黄的辩护律师仍主张检方证据力薄弱,不能仅因黄格格最后离开,就认定她涉嫌纵火,何况她纵火动机不足,仍做「无罪」答辩。

合议庭审理后,今宣判仍认定黄有放火烧毁住宅罪的间接故意,依杀人罪处无期徒刑,可再上诉。

高雄城中城大火酿四十六死惨剧,涉嫌纵火的妇人黄格格目前在押。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