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猝死2】卫福部新制对受害人超不利!法界吁放宽补偿标准

新闻节目中心/综合报导

别以为疫苗发生猝死或变身障,能拿到最高额赔偿金!29日在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张乔婷律师指出,过去曾有个孩子打B型肝炎疫苗后,变成重度身障和智能障碍,结果卫福部核定80万补偿金,家属不满提出诉讼,在法院跟卫福部缠讼多年,但卫福部多年来,都拒绝透露核定补偿金标准为何。台北医学大学教授何建志认为,审议小组认定趋严,可能是因为救济基金财务吃紧,他建议每剂疫苗征收金从1.5元提升至2至2.5元,让审议小组委员在审议补偿金额时,不用「顾虑这么多」。

案例故事:儿童打疫苗变重度身障+智障 补偿金仅80万

台湾自6月15日开放施打疫苗,不少人身体发生副作用,而打疫苗后发生猝死的个案,也已超过两百例。虽然法规表定,与打疫苗相关的猝死补偿,最高给600万,若无法确定与施打疫苗相关,最高给350万。然而,依据实务经验,受害者恐怕很难拿到最高额的补偿金。

曾参与过疫苗受害救济诉讼的律师张乔婷指出,她几年前遇到的案子是,小朋友打完B型肝炎疫苗后,发生血小板低下症,最后恶化成重度身障和智能障碍。法规规定,重度身障的补偿上限是500万,但最后卫福部核定的金额却是80万!

结构性因素一:补偿标准不公开

张乔婷律师分析说,受害人没有获得合理补偿的主因有二:补偿标准没公开、疫苗与受害关联性标准太严苛。

疫苗受害补偿制度在台湾施行33年,但卫福部长期以来,都没公开疫苗受害的补偿标准,就如同买菜不知菜钱、买房不知房价,受害人完全无法预估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金。「卫福部30几年来,从来没给过人民问题的答案,在我们好几年的诉讼中,卫福部也从来没有回答过我们。」

在张乔婷打诉讼过程中,虽然卫福部指出80万补偿费是考量「医疗费」,但依据补偿制度的立法理由,补偿的目的是为了长期医药费、长期照顾费、交通费、精神补偿、工作损失等。卫福部完全没说明补偿基准,也没交代为何医疗费以外的项目,没计入补偿金内。

结构性因素二:因果关系认定 标准过度严苛

除补偿标准不透明,使卫福部饱受民团批判,张乔婷律师也发现,卫福部制定的补偿标准比先进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丹麦、瑞典、挪威等国还严苛。「卫福部说,现在的法律是参考WHO标准制定,但其实我们的标准比WHO标准严格很多!」

张乔婷解释,在国外医学期刊,对于疫苗与受害间的关联性标准,是以「理论上」有可能发生就算。然而,卫福部却认为,受害者要提出大规模的人口实证和医学研究,才可以证明施打疫苗与受害间的因果关系。然而,这样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对疫苗受害人来说「过度严苛」。

以MMR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国麻疹混合疫苗)为例,若要证明此疫苗跟血小板低下症的关系,从第一个个案到文献研究,到有人口实证医学研究,中间耗时几十年,「难道民众在施打疫苗后生病、死亡,还要等几十年后,才可以请求合理的疫苗补偿吗?」

即便是WHO标准,就算只有一个个案的研究,只要能通过同侪审核,就可以构成关联性。但卫福部却制定特别严格的标准,「要求人民证明连科学都不一定能证明的事情!」

忽略「黑天鹅」 卫福部要求大规模实证研究

台北医学大学医疗暨生物科技法研所副教授何建志指出,在2017年,最高行政法院在106年判字第355号判决,曾放宽因果关系标准,推翻审议小组和卫福部意见,并援引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必须由卫福部负担举证责任。卫福部在败诉后,隔年修改审议办法,将因果关系标准修得更严格,加入高门槛的「医学实证」规定,对受害民众更加不利。

何建志教授批判,卫福部忽略「黑天鹅」的存在,卫福部要求大规模的人口资料,却忽略少数个案。例如在国外有发生因为打疫苗受害的少数零星个案,已经登上医学期刊报告,但台湾政府却不接受这种个案报告,坚持一定要大规模人医学实证资料,标准实在太严苛。

何建志认为,政府与其花几千亿纾困,倒不如花五千万到一亿,提高民众对于疫苗的接受度,让台湾早点脱离三级警戒,让经济早点恢复常轨,就不用花千亿纾困了。

救济基金财务吃紧 审议小组倒果为因?

为何卫福部对于疫苗受害的补偿金认定,会如此严苛?

何建志教授推论,问题可能出在接种受害救济基金的财务,只能勉强维持平衡。当政府每一剂疫苗征收1.5元,救济基金一年就有两千多万的收入。这几年,基金每年的支出大致维持在900万至1000万间,虽然外观上基金每年能结余一千多万元,但假如再增加两位死亡个案,若都核定最高600万的补偿,救济基金预算将不足。

「审议小组的委员们,可能倒果为因,为了避免钱不够,一开始认定就过于严格。」何建志教授建议,疫苗征收金可从一剂1.5元提升至一剂2至2.5元。只要充实基金财源,审议小组的委员就不用「顾虑这么多」。

肾脏科名医江守山则认为,现在疫苗贵的可卖到6000元,便宜的则是600元,若一剂疫苗只征收1.5元,「厂商会不会赚太多了?」因此疫苗征收金的标准,建议调整为「征收一定比例的钱」,而非只是征收1.5-2.5元。

在卫福部能放宽补偿标准前,何建志教授建议,政府此时不宜推动强制打疫苗,宜采鼓励和自愿的方式推动,否则当有人因为打疫苗死亡,又因为补偿条件太严格难获救济,将抵触人性尊严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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