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口服疫苗补助 北市议员吁放宽

父母设籍台北市未满2年,无法请领幼儿口服轮状病毒疫苗补助,市议员吴世正认为以目前补助人数及经费来看尚有余裕,应可考量缩短设籍与居住年限。示意图与新闻事件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有新手父母陈情,设籍台北市未满2年,无法请领幼儿口服轮状病毒疫苗补助,必须自费5、6000元买疫苗,希望可以放宽资格,北市议员吴世正认为,目前北市补助人数及经费尚有余裕,应可考量缩短设籍与居住年限,让更多新生儿家庭受惠。北市卫生局回应,会视疫情趋势及接种情形,适时评估调整补助资格和方案。

北市府对出生2至6个月的幼儿口服轮状病毒疫苗,会予以半价或全额补助,不过,卫生局规定欲请领经费补助,必须具有台北市儿童医疗补助证,而要申请补助证,父母其中1人必须得设籍在北市满2年,未满2年则无法申请补助证,仅能自费5、6000元买疫苗。

吴世正接获民众陈情,表示自己的孙子7月出生,其父母按照市府「祝您好孕」网站查询福利措施,得知想申请轮状病毒疫苗补助,前提是要取得台北市儿童医疗补助证,但因其父母设籍未满2年,不符资格只能自费接种,认为限制不合理盼能放宽。

他指出,市府在有限的财政规画下,为避免幽灵人口占用福利资源,规定设籍及居住年限也无可厚非,但应该没必要到2年这么久,少子化是国安议题,政府站在鼓励生育的立场,应该尽力给予各种补助,减轻父母生养育负担。

吴世正认为,以目前北市补助接种婴幼儿轮状病毒疫苗的人数及经费来看尚有余裕,应可考量缩短设籍与居住年限,让更多新生儿家庭受惠。

卫生局疾病管制科长张惠美表示,北市补助幼儿口服轮状病毒疫苗行之有年,希望台北市的经费可以用在台北市的市民身上,所以才会限制补助对象为「领有儿童医疗补助证的幼儿」。

对于议员提出放宽、扩大补助范围,张惠美指出,必须要顾及作业程序与福利政策是否会产生排挤,未来卫生局会再依疫情趋势和接种情形,适时调整补助资格和方案。

卫生局提醒民众,轮状病毒疫苗主要是针对2个月到6个月大的幼儿,且并非注射是以口服的方式,依厂牌不同,价格也会有所不同。领有儿童医疗补助证的幼儿,每剂会补助一半费用,若属于经济弱势、健康弱势的幼儿则是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