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歧视 张乔婷叹:太太和小孩竟是法律陌生人
「太太为小孩付出很多,但法律上他们是陌生人。」律师张乔婷谈到她和太太因爱而成的家,却竟然没有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常常想到,如果有一天我不小心先走了,孩子可能出养到陌生人的家庭,她们母子的关系就无法再维持,」身为一个律师以及一个有小孩的女同志家长,对于同志家庭在法律上受到的不公平对待,特别有感。
于是,张乔婷也是「法律应当使人幸福,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律师支持修正民法,落实婚姻平权连署」发起人(18位)之一。
张乔婷和太太共同养育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布丁」,孩子已1岁3个月,日常生活和一般家庭无异,「就是分工合作,我煮饭的时候,太太就陪小孩玩。」有一天,太太突然有感而发对她说,每天有那么多孩子在路上走路,怎么我们家孩子会走路就特别让我感动呢?
张乔婷强调,她太太对孩子的付出,与绝大夕数家长没有两样,但是,国家的法律却对她十分不公平,经常开车带布丁参加亲子共学活动的她,如果哪天出了意外死亡,孩子可能被出养到陌生人的家庭,如果出了车祸,即使太太就在身边,她和孩子的医疗措施,却非得由远在250公里外、住在台南乡下的父母决定。
此外,张乔婷也主张落实婚姻平权,必须透过修正民法,「提出另修特别法的主张,不论是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有些主张另立专法的人说,原住民和身心障碍者也都有专法,难道法律对他们有歧视?她表示,不论是原住民或身心障碍者,结婚用的都是民法,而不是特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