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署放宽脑死幼儿标准 增器捐率

健康医疗网/李义辉报导

利多大放送!从10月起,卫生署多项新制上路,健保新增给付「人工电子手术(人工耳蜗植入术)」、以及最高200万元救济给付的生育事故救济试办计划。另外,卫生署也即将开放脑死婴儿可捐赠器官

卫署拟放宽脑死幼儿标准 提高器官捐赠机率(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保局则继续编列21亿元,调高支付自然生产剖腹生产新生儿照护费、婴幼儿抽血费、婴儿保温箱腹腔镜子宫切除术及腹腔镜子宫肌瘤切除术等项基层诊所妇儿专科医师门诊诊察费,借此减少妇儿外科医师人力流力工作负荷

在开放脑死婴儿可捐器官方面,目前规定「3岁以下不判脑死」,因此,医院医事人员依法无据无法脑死病童家属募捐器官,这也让许多病童就因等不到器官移植而死亡。

然而,愿意贡献大爱的家长并在少数,卫生署统计,过去5年来,就接获近10例家属表达愿意捐赠器官的咨询,只可惜,最后只有一例专案申请通过,主要还是卡在脑死判定。

卫生署医事处科长吕念慈指出,国内婴幼儿等待器官移植者,以心脏小肠移植需求较大,过去只能以专案方式申请,通过审核的比率并不高,这也让不少憾事发生。

在兼顾医学实证与医学伦理下,卫生署决定将3岁以下的脑死判定程序法制化,以增加器官捐赠来源,提高3岁以下等待移植的病童有获得捐赠器官的机会

吕念慈指出,将在10月中旬预告修正脑死判定准则,扩大脑死判定适用年龄为「足月出生(满37周孕期)」,只要经2位完成脑死判定训练儿科专科医师判定,必要时或加做脑血流脑波辅助检测,即可判定脑死。

未来不幸深度昏迷、脑部结构损坏的婴儿,只要经过2位儿科专科医师判定脑死,就可捐赠器官,拯救亟需器官移植的小病童。

至于生育事故救济试办计划,将在10月起正式受理申请。未来医疗机构于周产期的医疗与助产过程中,如因不可避免的机率,致孕产妇胎儿、新生儿产生不良结果争议事件,可依伤残程度政府提供最高200万的救济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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