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测大厂颀邦科技空污数据造假 3名环安员工遭起诉

新竹地检署指挥新竹市调查站与警政署第七总队第三大队,侦破半导体封装测试的颀邦科公司3名环安人员涉嫌伪造空气污染数据案。(新竹地检署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新竹地检署指挥新竹市调查站与警政署第七总队第三大队,侦破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的颀邦科公司涉嫌伪造空气污染数据案,将该公司林姓、叶姓及陈姓3名环安人员,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54条明知不实事项而申报罪嫌,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林姓等3名环安人员,明知公司持有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以下称科管局核发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需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总排放量须低于0.6

kg/hr、全年削减率须达50%以上及废气排放量不得超过550m3/min。

颀邦公司于排放管道安装VOC自动监测系统,监控排放的有机废气浓度、温度及流量并透过数据计算有机物排放量,依规定定期向新竹市环保局申报空污数据,以供查核。

林姓等3名环安人员为确保数据表面符合标准,自2020年2023年3月间,联合造假、篡改监测数据,并将不实数据申报至新竹市环保局,将排放管道P001、P004经VOC监测系统自动纪录超出标准值部数据,利用数据模拟功能调整为合法范围后,将不实数据登载至颀邦公司空污季报,传送不实监测数据至新竹市环保局。

林男明知巡检系统显示P002、P003、P005及P006管道的数据超出上限或下限,并以文字或红字提醒异常,为避免记录异常数值,林男指示陈男和叶男手动将数据调整至正常范围,并将不实数据上传至颀邦公司空污季报,并自该厂传送不实监测数据至新竹市环保局。

检方认林男等被告3人,犯空气污染防制法第

54条明知不实事项而申报罪嫌。颀邦公司因该公司受雇人执行业务而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54条罪嫌,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57条规定,科以该条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