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十七条人命 为何也难判死

(图/美联社)

4年半多前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郊区帕克兰地区一所名为史东曼.道格拉斯的高中,发生了一场美国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学生遭枪手击毙的事件。一位已退学的该校学生克鲁兹,混进校园,进入一栋有30间教室的大楼,在不同楼层进行无差别扫射,总共造成17人死亡(其中14人为学生)、17人受伤的惨剧。此案原来预计在2020年1月就要进行审理,但却一再延期,直到今年暑假才正式展开,上周陪审团宣布判决结果,由于有3位陪审团员未投下检察官的求处死刑,最终克鲁兹被判无期徒刑,终身不得假释。

对许多受难者的家属而言,这项判决让他们完全无法接受。在这4年多的煎熬期间,许多支持拥枪权利者因为担心反枪声浪上扬,而丢出不同的阴谋论。有人说这场枪击案从未发生,也有人指控这是反枪团体自导自演,甚至还说这些死去的青少年根本不是该校的学生。当该校学生对此事件表达愤怒、示威抗议时,前乔治亚共和党众议员竟然表示这些学生是收了国际炒手索罗斯的走路工,或受到「反法西斯」成员的支持。失去了孩子及亲人是一度伤害,后续的阴谋论则是二度伤害,最新的判决结果,造成他们的三度伤害。

美国是一个仍有死刑的国家, 不过在联邦体制下,各州对死刑的执行政策有极大的不同。过半数的27个州不存在死刑的条例,另外23个州当中,有8个州已不再执行死刑,剩下15个州中,也仅有11个州在过去10年中仍持续执行死刑,包括佛罗里达在内。在一个维持执行死刑的州,17条人命仍无法让加害者获判死刑,显然和这个制度是否存在、是否持续执行无关,而是为何要判死刑如此困难?

简言之,美国一般的谋杀罪非常难判处死刑,但如果是严重或重大谋杀罪,则判处死刑的机率就相当地高,特别是佛州法律就有16项重大谋杀罪的构成因素,包括加害者被视为犯下特别残忍、冷血的蓄意罪行。一般的谋杀罪指的是加害者在犯罪时,意图造成受害者死亡。

所谓的重大谋杀罪,则是除了意图致死外,还是有计划的蓄意谋杀。然而,要证明重大谋杀罪的蓄意部分,以争取到死刑的判决,却是相当的困难。不过,这个17名受害的案件中,检察官应当可以轻易证明加害者蓄意谋杀的意图。

辩护律师方从加害者的家庭及成长背景,来说服陪审团克鲁兹会犯下如此天理难容的罪行,是有特别的环境因素,可用来减轻谋杀的严重性。根据辩护律师所提供的资讯,克鲁兹的母亲是严重酗酒者,并在怀孕时持续抽烟,让他患有胎儿酒精类群障碍(FASD),也说明为何他有暴力犯罪倾向。辩护律师对陪审团喊话,指出克鲁兹在母亲子宫中就注定了失败的人生,并问他们:「在一个文明社会,我们要杀害那些大脑受伤、有心理疾病、破碎的人吗?」这些辩词,显然说服几位陪审团员,最终12位陪审团员中有3位不支持判处死刑。在未获得全票同意的情况下,克鲁兹最终的刑期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尽管这个惨绝人寰的校园扫射案,曾一度引发枪枝管制的呼吁。民主党当然是站在管制的一方,而共和党则是坚持拥枪的权利,并将校园随机杀人归罪于精神疾病的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双方可以说是毫无共识。然而,如果购枪时的背景调查,能够让有精神疾病史的民众无法取得枪枝,应当能够达成妥协,不过个人隐私的部分,又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