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佛州十七条人命 为何也难判死(严震生)

校园枪击案犯案枪手克鲁兹(Nikolas Cruz)。(图/美联社)

4年半多前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郊区帕克兰(Parkland)地区一所名为史东曼.道格拉斯(Stoneman Douglas)的高中,发生了一场美国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学生遭枪手击毙的事件。一位已退学的该校学生克鲁兹(Nicolas Jacob Cruz),混进校园,进入一栋有30间教室的大楼,在不同楼层进行无差别扫射(indiscriminate shooting),总共造成17人死亡(其中14人为学生)、17人受伤的惨剧。此案原来预计在2020年1月就要进行审理,但却一再延期(包括COVID-19因素在内),直到今年暑假才正式展开,上周陪审团宣布判决结果,由于有3位陪审团员未投下检察官的求处死刑,最终克鲁兹被判无期徒刑,终身不得假释(parole)。

对许多受难者的家属而言,这项判决让他们完全无法接受。在这4年多的煎熬期间,许多支持拥枪权利者因为担心反枪声浪上扬,而丢出不同的阴谋论。有人说这场枪击案从未发生(911恐攻后也有类似的说法),也有人指控这是反枪团体自导自演,甚至还说这些死去的青少年根本不是该校的学生。当该校学生对此事件表达愤怒、示威抗议时,前乔治亚共和党众议员竟然表示这些学生是收了国际炒手索罗斯(George Soros)的走路工,或受到「反法西斯」(Antifa)成员的支持。失去了孩子及亲人是一度伤害,后续的阴谋论则是二度伤害,最新的判决结果,造成他们的三度伤害。

美国是一个仍有死刑的国家, 不过在联邦体制下,各州对死刑的执行政策有极大的不同。过半数的27个州不存在死刑的条例,另外23个州当中,有8个州已不再执行死刑,剩下15个州中,也仅有11个州在过去10年中仍持续执行死刑,包括佛罗里达在内。在一个维持执行死刑的州,17条人命仍无法让加害者获判死刑,显然和这个制度是否存在、是否持续执行无关,而是为何要判死刑如此困难?

简言之,美国一般的谋杀罪(murder)非常难判处死刑,但如果是严重或重大谋杀罪(aggravated murder),则判处死刑的机率就相当地高,特别是佛州法律就有16项重大谋杀罪的构成因素,包括加害者被视为犯下特别残忍、冷血的蓄意罪行。一般的谋杀罪指的是加害者在犯罪时,意图造成受害者死亡。所谓的重大谋杀罪,则是除了意图致死外,还是有计划的蓄意谋杀。然而,要证明重大谋杀罪的蓄意部分,以争取到死刑的判决,却是相当的困难。不过,这个17名受害的案件中,检察官应当可以轻易证明加害者蓄意谋杀的意图。

辩护律师方从加害者的家庭及成长背景,来说服陪审团克鲁兹会犯下如此天理难容的罪行,是有特别的环境因素,可用来减轻(mitigating)谋杀的严重性。根据辩护律师所提供的资讯,克鲁兹的母亲是严重酗酒者,并在怀孕时持续抽烟,让他患有胎儿酒精类群障碍(fetal alcohol spectrum disorder,FASD),也说明为何他有暴力犯罪倾向。辩护律师对陪审团喊话,指出克鲁兹在母亲子宫中就注定了失败的人生,并问他们:「在一个文明社会,我们要杀害那些大脑受伤、有心理疾病、破碎的人吗?」这些辩词,显然说服几位陪审团员,最终12位陪审团员中有3位不支持判处死刑。在未获得全票同意的情况下,克鲁兹最终的刑期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尽管这个惨绝人寰的校园扫射案,曾一度引发枪枝管制的呼吁。民主党当然是站在管制的一方,而共和党则是坚持拥枪的权利,并将校园随机杀人归罪于精神疾病的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双方可以说是毫无共识。然而,如果购枪时的背景调查,能够让有精神疾病史的民众无法取得枪枝,应当能够达成妥协,不过个人隐私的部分,又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