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证:依法处分证交所股票2.4万张

富邦金为符合同一家券商对证交所持股不得持过5%的规定,代子公司富邦证券公告,将「忍痛」出售证交所持股。据了解,主要是为因应富邦金控并购日盛金控后,对证交所的持股超过5%,为符合法规,因此决定处分,出售后富邦证持有证交所股票比例将降为4.99%。

富邦金合并日盛金后,在银行、证券业务上已完成整并,也逐渐提升在市场的经济规模与市场地位。其中证券业务方面,由于日盛证券为国内近一甲子的老字号券商,加计原本富邦证券持有交易所股票,将无法符合现有法令规定单一证券不得超过5%的规定,因此必须依法处分手上持股,处理后就能将持股降至5%以下以符合法令规定。

证交所近年来获利表现亮眼,每年均稳定配发股票股利,挹注股东优厚的获利,今年再配发给股东1.3元股票股利,目前资本额达115.86亿元;不过,因日盛证券与富邦证券合并,合计持股超过单一券商最高不得逾5%的比率。

据悉,2000年之前,证交所股票可以自由买卖,因此目前参加股东会的股东,都是在之前买的,2000年时修改证交所第128条,规定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不得发行无记名股票;其股份转让对象,以证券商为限。因此,富邦证券应卖给证券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