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辩与女大生讨论作业 妻开门撞见这一幕抓狂了
杨姓人妻状告林姓女大生侵害其配偶权,桥头地院审理后判林女赔偿15万元新台币。(本报资料照片)
杨姓女子撞见丈夫与林姓女大生在家里的办公室共处一室,当时丈夫仅穿着一件内裤,下体还呈现勃起状态。杨女对此感到痛苦,以林姓女大生侵害其婚姻关系,求偿50万元精神慰抚金。但法官审理后认为以15万元为适当。
判决书指出,林女明知道杨女的丈夫有家室,于2019年后便经常以进修、讨论作业等理由出入杨女的家。林女与杨女的丈夫发展出超越一般的友谊关系,多次同居一室及发生性行为。
杨女因为撞见丈夫与林女共处一事,且只穿一件内裤,下体还勃起。这令杨女感到精神痛苦万分,状告林女侵害其配偶权。且杨女因此生病,经医师诊断患有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急性压力反应、适应性失眠症等病症。杨女依民法向林女请求50万元慰抚金。
林女则主张,她没有与杨女的丈夫同居,至今自己仍与父母同住。她并不否认与杨女的丈夫发生过性行为,对此事深感悔悟,但因为还在就读大学,仍需仰赖母亲资助生活费用,无法负担过高的赔偿。
法官审理后,认为杨女的丈夫虽坦承与林女交往,也曾经发生过性行为,杨女的丈夫只有回答:「是」,但没有多做描述,据此难以认定两人多次同居,且有逾越分际之举止,杨女对此也无法提出相关证据。法官审理后,认为林女赔偿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