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广电法不算置入?陈亭妃新台湾奇案「演妈祖」扮相曝光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在戏剧中轧一角。(陈亭妃办公室提供)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在戏剧中轧一角,扮演妈祖符合广电法 。(陈亭妃办公室提供)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在戏剧中轧一角。(陈亭妃办公室提供)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在戏剧中轧一角,扮演妈祖,由于台中长卢秀燕也曾在「女兵日记女兵报到」遭NCC认定为置入性行销,开罚20万元;陈亭妃表示,参与戏剧演出前,已发文向NCC确认。于剧中正式饰演「妈祖」的角色,只要有在播送前后揭露讯息,即符合「广电法」等法律之规定。

制作公司民视的新台湾奇案,日前剧组在台南祀典大天后宫隆重举办开镜仪式,宣布第二单元《思想起》将从大天后宫为起点述说妈祖的故事,剧中扮演妈祖角色的,正是民进党台南立委陈亭妃,而她在剧中的神明形象造型也首度在媒体曝光。

不过卢秀燕曾在联利媒体公司旗下TVBS欢乐台播出「女兵日记女兵报到」时,出现男女主角赴台中花博拍摄婚纱照时巧遇台中市长卢秀燕画面,被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认定为置入性行销,开罚20万元;联利不服提告。台北地院本月初认定NCC裁罚并无违误,判联利败诉;可上诉。

陈亭妃强调,卢秀燕的案例,是该戏有因为她要参与而改变节目内容编辑,也就是为了她设计一个桥段,但演妈祖是不管是谁来演,都是已经确认的角色出场、对话,「我们只是接这个角色」,而不是为我们设计「陈亭妃演妈祖」的桥段,且播送前后有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