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捡到钱包抽出5000元再放回去 失主靠「财神爷」破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年纪超过60岁的妇人阿凤(化名)去年7月底在路边捡到一个钱包,并将里头的现金5000元抽走,后来她看见失主返回现场寻找,才将钱拿出来归还;但失主坚称钱包内原本有6600元,而且钞票是折成「财神爷」的形状,事后拿回来的钞票却没有折痕,双方因而闹上法院。南投地院法官审理之后,依侵占遗失物罪判处阿凤罚金5000元,得易服劳役5日。

▲阿凤捡到钱包,却把里面的钞票拿走,再把钱包放回原处。(示意图/VCG,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凤去年7月底在南投县某街口发现一个钱包,捡起来之后,她竟将钱包内的5000元现金抽出,再放回原处,后来因为看见失主返回现场寻找,便将5000元归还给对方。

不过,失主表示,钱包内共有现金6600元,钞票都是放在最内层,而且折成财神爷的形状,阿凤返还时,有一张千元钞票没有折痕,显然不是自己遗失的财物,愤而决定提告。

阿凤起初辩称钱是在地上捡到的,拿起钱包只是想找找看是否有失主的联络方式,后来发现都没有人返回寻找,就把钱包放回原处了;但在接受法院审理期间,她改口坦承犯行,并将拿走的钱全部还给失主。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阿凤过去没有犯罪前科,本案中她一时起了贪念侵占他人钱财,行为确实不应该,考量到她已经坦承犯行,也获得失主原谅,最终依侵占遗失物罪判处罚金5000元,得易服劳役5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