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颠覆政权 戴耀庭判10年
香港45名泛民派人士遭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香港「占中三子」之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判刑最重,处有期徒刑10年。图为戴耀廷被押上囚车。(中新社)
香港45名泛民派人士遭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香港高等法院19日做出宣判。其中香港「占中三子」之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判刑最重,处有期徒刑10年,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则遭判刑56个月(4年8个月)。
香港泛民派人士遭重判,引发全球关注。综合外媒报导,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发言人19日称,美方对此事强烈谴责;澳洲外长黄英贤也表明,澳洲政府「强烈反对」的立场。
总统府同日也严正谴责,中共政府利用司法手段与不公正程序,压制香港民主派的政治参与及言论自由,此事证明,「一国两制」不可行。陆委会也呼吁港府保障自由人权,停止政治打压、释放该案件遭关押人士。
大陆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9日则反击,任何人不能打着民主旗号从事违法行为,坚决反对个别西方国家藉有关司法个案,干涉中国内政和抹黑香港法治。
香港「35+初选计划」于2020年7月11至12日举行香港立法会初选,计划选出参加同年9月选举的泛民派代表,并希望能在立法会争取过半数35席以上的议席。
《香港国安法》2020年6月底实施,港警于2021年初拘捕53名泛民派人士,其中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并指控「35+初选计划」试图瘫痪香港政府,推翻港府管治权。该案2023年2月开始审理,47名被告,31人认罪,剩余16名被告,其中14人被判有罪,2人无罪。
香港01报导,19日上午10时19分正式开庭。法官书面判刑详情长达82页,戴耀廷、邹家成判刑最重,分别处10年及7年9个月,其余何桂南、赵家贤等判刑7年,区诺轩判刑6年9月。黄之锋判刑56个月。45名被告,最低刑期4年2个月,最高刑期10年。
报导称,法官在量刑时,根据角色和参与程度,裁定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与钟锦麟等4人是「首要分子」。4人都因早已认罪,按律减刑三分之一,故判刑6年1月至10年不等。
据了解,此次遭判刑的45名被告,除黄之锋因其他案件关押在石壁监狱,包括戴耀廷等44人目前都处收押在看守所状态。
至于部分被告以「对法律无知」作为求情理由,报导指出,法官认为,相关理由对部分被告适用,但并不适用于戴耀廷及杨岳桥,因为戴、杨2人皆为律师,且在推进实行谋画时坚定不移。
按《香港国安法》第22条,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可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