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打击公屋滥用,香港收回2100套

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香港房屋署引入新政策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17日报道,为确保公屋资源善用,房屋署去年10月起收紧公屋富户政策,要求租户每两年申报居住状况,曾作出虚假陈述而被取消的申请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署署长罗淑佩1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收紧申报见到成效,超过200户在被要求申报后主动交回公屋。截至去年12月中旬,已成功收回近2100套住房,预期本年度可望超过2200套,数量将创近年新高。

报道称,房屋署还通过监察爱彼迎、小红书等网上平台,打击滥用公屋。罗淑佩进一步透露,房屋署去年第三季度开始与物管公司合作,鼓励物管人员在检查或巡楼时,若发现有公屋很久没人居住,便向房屋署反映;若确认举报成立并成功收回,会在物管公司的查核评分中“加分”。她说,下一步会研究查核公屋住户的内地及海外资产申报。

香港公屋即“公共屋邨”,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见的类别。1953年12月石硖尾木屋区发生一场大火,当时当局为安顿灾民,开始兴建简单实用而租金便宜的楼房,标志着香港公屋的诞生。它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给低收入市民。现在香港提供出租公营房屋的机构有3个,分别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公屋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拥有香港入境权,收入不得超过“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蓄意虚报或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最高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截至2022年年底,香港约有1/3居民居住在公屋的出租单位。房委会最新数据显示,每个公屋及居屋的建筑成本分别为92万港元及109万港元,按年增加两成。罗淑佩说,房屋署要避免“卖一间亏一间”的最坏情况,不排除日后调整出售资助房屋的定价机制。

打击滥用公屋获得正面反应。物业服务公司协会第二副主席汤毓祺17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房屋署的做法能释出信息,将尽一切可能防止滥用的情况。房委会委员、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认为,多管齐下打击滥用公屋渐见成效,他预期新一轮申报可望收回更多滥用公屋,认同查核境外资产申报。(叶 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