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拟立保障关键基础设施条例 保安局长:保障系统安全不被攻击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资料照/中通社)
港府建议制定《保障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刚于本月1日完成咨询,收到53份意见书,有47份来自业界。除了一份来自英国人权组织表示不同意之外,其余的意见书都是支持。
香港电台报导,邓炳强在一个电台节目说,法例不是香港独有,外国例如澳洲、英国及新加坡也有相关法例。国际上或香港也曾发生过一些关键基础设施被人刻意入侵,因此必须确保 8大类关键基础设施的营运者要达到一个安全水准。这些设施是日常生活必须,例如能源、水电、基本金融服务或电讯,对社会或经济有重大影响。
邓炳强强调对个人资料及营运资料没有兴趣,当局的兴趣只在于保障系统安全不被攻击,不影响对市民提供服务;任何人若表示有关法例是监控或取用资料,只是「吓你」。
对于美国商会提当局有权检视营运者的电脑设施的做法不太好,邓炳强重申,对个人资料无兴趣,也不会取用过多机密,会向法庭申请手令获批才会检视资料。
邓炳强认为,电台及电视台广播也属关键基础设施,但视乎个别传媒对科技的依赖程度,强调不会干扰新闻的内容及做法,只保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