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指控圖利 李正皓正式向新竹地檢署遞狀告發

李正皓质疑高虹安是用市府资源打官司,昨委托律师具状向新竹地检署告发高虹安。联合报系资料照

政治评论员李正皓因爆料寡妇楼与新竹市民主段都更争议,遭新竹市长高虹安提告民事求偿,未料李正皓收到诉状上原告竟是「新竹市政府」,遭李质疑高虹安是用市府资源打官司,昨委托律师具状向新竹地检署告发高虹安,检方证实已收到检举资料,已签分他字案侦办。

新竹地检署证实,昨天即收到李正皓委托律师前来提交告发高虹安图利之嫌的检举资料,检举资料一如李正皓已经公开、有关去年踢爆高虹安寡妇楼与竹市民主段都更相关情事、目前系属新竹地院民庭的相关民事书状,检方会依据李正皓的检举逐一厘清。

李正皓指控高虹安涉嫌利用新竹市政府公费为自己打官司,在告发诉状中提到4项重点。重点一、本件的诉之声明有所变更,自「被告应给付新竹市政府一百万元」变更为「被告应给付新竹市政府及高虹安各五十万元」,此为被告高虹安或许诉讼上不当利益。

重点二、被告高虹安所为有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1 项第4款主管监督事务图利,或第 6条1 项第5款非主管监督事务图利罪。

重点三、高虹安利用身为新竹市政府市长的身分,跳过内政部核定环节,命市府公费律师为自己为诉讼行为,即应构成第 6条1项第 5款非主管监督事务图利罪。如观察角度系以新竹市长有签核款项之权限,则即属于高虹安之职权范围,则应构成第 6条1项第 4款主管监督事务图利罪,此部分法律见解则请地检署衡酌。

重点四、请求调取新竹市政府关于新竹地方法院 113年度诉字第 27号相关文件,包括发包契约、审查会议纪录,决行公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