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重判 民眾黨:支持捍衛清白 質疑司法雙標

新竹市长高虹安今依贪污诈领财物罪判刑7年4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针对台北地院宣判新竹市长高虹安贪污治罪条例与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成立,认定其有浮报之不法所得11万6514元,高虹安7年4个月徒刑。民众党对于判决表达遗憾,针对高虹安宣布退出民众党,民众党表示,支持高虹安于司法捍卫清白的权益,后续作业将依规定办理。

民众党发布声明稿指出,北院新闻稿显示,高虹安在担任立委期间,助理确有「实际加班」且时数皆超过上限之事实,此部分为法官所采信,但法官并未采信高虹安提出,其另有聘用助理、并自掏腰包于许多公务支出,费用远远大于11万之事实,仍认定高有浮报助理酬金问题,据此求处高虹安重刑。

反观同类判例,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周雅玲与胞妹周雯瑛以「人头诈领助理费」高达1388万元,且查出挪为己用于缴纳房贷、社区管理费、父亲计程车费等,法官却「审酌实际支出大于所请领补助款」,仅依「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轻判周雅玲及胞妹8月及6月徒刑,判缓刑3年;另前民进党立委陈赖素美亦被控低薪高报,且有3友人当人头助理,诈领785万余元,法官却「考量于担任议员期间,挪用款项大部分用于基层服务、弱势关怀活动、救灾物资、爱心物资捐助及红白帖等议员选民服务工作,与诈领补助款以饱足私囊情节不同」轻判2年,缓刑5年。

民众党质疑,三相对照,显见台湾司法之比例原则与量刑标准,有天壤之别。

此外,高虹安前办公室主任黄惠玟曾自证记帐方式与前立委李俊俋相同,检方已于2023年8月分案至今却无下文,民众党呼吁,检方既已分案,不应有双重标准,差别办案,才能昭公信。

民众党强调,廉洁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更应严肃以待。民众党支持高虹安于司法捍卫清白的权益,民众党也会时时警惕作为改革角色,所需面对的检视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