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最终日!高虹安今向高院提上诉 感谢各界关心 将捍卫清白

高虹安(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内,涉嫌浮报助理酬金、加班费 诈领公款,台北地院上个月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2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 ,没收犯罪所得11万6514元。高虹安赶在今天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委请律师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对此,高虹安表示,谢谢各界关心,今已提起上诉捍卫清白。

北院认定,高虹安于2020年3月至5月、7至11月间,仅以每月6万2000元酬金聘用黄惠玟,竟由黄依高的指示,接续向立法院浮报自己的酬金各为7 万元、6万7360元、6万7161元或7万2000元,并以浮报后的酬金为基 准计算、请领当月加班费,浮报加班费,高及黄并因而共同诈取7万 4741元的酬金及加班费。

另高虹安以每月7万的酬金聘用陈奂宇,推由黄惠玟依她的指示,接 续向立法院浮报陈的酬金各为8万元或7万5161元,并以浮报后的酬金 为基准请领当月加班费,浮报加班费。高、黄及陈共同诈取4万154元。北院认为,高与助理们谈定的薪资有溢领就属浮报,用溢领后的 薪水去报加班费,也有浮报问题,认定高虹安共诈领11万6514元。

北院指出,公费助理补助费属助理薪资,并非实质补贴立委费用 ,立委办公事务等必要费用,也经编列预算以供支用。北院表示,依 合议庭见解,若把公费助理的补助费,在自己可实际支配下,因偶然 或事后的特殊需求,做其他部分使用,就很难认定没有不法所有意图 。

高虹安在得知一审判决后,曾在脸书吐露心声,指自己和很多人一样,对判决感到「无比荒 谬与震惊」,对于想利用政治恶意操作来攻击市府运作的人,「你们不会得逞」。并提到前立委吴成典无罪定谳的案件中,多次写到「助 理薪资数额悉由委员自行决定」,否认贪污,强调立法院零用金制度 非她所创,没有人头助理,所申请的加班时数有2000多页客观工作纪 录以资证明,且全数用于公务支出。

今天是高虹安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高已委请律师提起上诉。

此外,台北地检署也对于北院判决部分见解,表示不服,日前已收受判决,正研议上诉理由,最快本周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