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惨了!涉贪遭起诉 民众党决议「无罪前」暂停党权

新竹市长高虹安。(翻摄自高虹安脸书)

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任立委期间遭控涉嫌诈领助理费,被检方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民众党中央评议委员会昨开会,对高虹安祭出暂停党权处分,在判决确定无罪以前,都不得声请恢复党权。

据了解,高虹安遭起诉后,民众党中评会委员主动调查,昨天下午中评会开会讨论,决议依党内《廉政准则》第2条及第6条规定,认定高虹安违反党内廉政纪律,对高虹安作出暂停党权处分。

民众党《廉政准则》第2条第2款规范违反廉政纪律范围,包括「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行为;第6条则是处分裁量相关规定,当中明确规范:「党员有第2条第1款至第3款之情形而经检察机关起诉者,应予暂停党权以上之处分。」

另外,民众党《廉政准则》第6条还规范,只要经法院一审判决有罪,「应予开除党籍」,且「执行徒刑期间不得回复党籍」。而高虹安的党权须待「判决确定无罪后」,才能向中评会声请恢复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