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美灯塔 登录历史建筑

台中市府公告高美灯塔为历史建筑,未来将辅导管理单位交通部航港局,依文资相关法规进行维护管理、修复及再利用。(马瑞君翻摄)

台中市清水区高美灯塔兴建距今已超过50年,是全国唯一红白相间的条纹灯塔,为补强桃园和澎湖间海域的引航功能而设置,具海事重要意义。台中市政府公告高美灯塔为历史建筑,未来将辅导管理单位交通部航港局,依文资相关法规进行维护管理、修复及再利用。

台中市文化资产处表示,高美灯塔是关税总局工程大队于1967年兴建完成,当时因桃园市白沙岬灯塔与澎湖县目斗屿灯塔之间长达100浬海域间,没明显标志指引船只,助航功能不足,于是在这两座灯塔的中点兴建高美灯塔。

高美灯塔位于大甲溪口南岸,邻近高美湿地,是台湾唯一红白相间的灯塔,外观呈八角型,灯塔底层墙面较厚实,内部为圆形平面,设有1座预铸铁制楼梯,窗户为木制;塔高34.4公尺,灯高38.7公尺,光程16.2浬,至今仍保有建造初期氛围。

之后,随着台中港发展,高美灯塔灯器被拆解至台中港灯塔,高美灯塔因「有塔无灯」被停用。文资处说,由于高美灯塔具历史意义与建筑价值,提报登录为历史建筑,经古迹历史建筑聚落及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决议通过并公告。

文资处表示,交通部航港局将座落地区于2014年翻修为高美灯塔园区,平日维护良好,已开放民众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