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惡鄰嫌噪音吵砍死夫妻幼子目睹 雄檢今起訴求處「死刑」
高雄市男子吴龙满疑因噪音纠纷杀害楼上罗姓夫妻,落网坚不吐时还保持缄默。本报资料照
高雄64岁吴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楼,当着2雉子面前手段凶残杀害邻居夫妻,引起社会哗然;由于,现场仅2子目击案发经过,而吴男多次提讯皆行使缄默权,检方历经4个月侦查,勾稽比对吴犯案动线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杀人罪嫌侦结起诉,求处死刑。
检方指出,吴男因不明原因预谋杀人,案发当天上午7时许,吴男持自备刀械上楼至邻居罗家,因大门未关,吴男随即进入客厅,先见36岁蔡姓女子在客厅正准备带两子上学,吴竟一言不发当着两稚子面前,持刀砍刺蔡女胸、腹等五处,因肺、肝部位中刀伤势严重,蔡女当场死亡。
随后,吴男进入主卧室持刀刺砍35岁罗男,导致对方身中胸、肩等8处刀伤,因刺入心、肺,导致心包填塞、左右侧血胸而当场死亡,手段行径凶残。
当时罗家两子下楼向管理员求助,警消获报虽紧急赶抵救援,夫妻两人早已失去生命迹象,高雄地检署当天外勤检察官詹美铃指挥警方,在案发后3小时内火速将吴男拘捕到案,并在隔日寻得他变装衣物及凶刀,经复讯后向法院声押获准。
侦查过程中,检方表示,吴男多次行使缄默权,检察官勾稽比对大楼及逃逸路线监视器影像,综合案发现场、被告衣物及指甲等处采得迹证之鉴定结果、法医研究所解剖报告等各项事证,累计讯(询)问告诉人及相关证人至少11人,检察官并考量2名孩童心理状况,委请医院协助评估个案身心状况与进行心理鉴定,在医师及心理师陪同下进行讯问,透过专业及严谨的程序,减少重复陈述,巩固证词的证据能力。
检方以杀人罪提起公诉,并审酌吴男已无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并考量刑法第57条各款所列情形,认被告手段凶残、泯灭人性、心性狡诈、犯后态度不佳,其恶性重大,罪无可逭,非永久与世隔绝,不足以实现正义,故建请法院量处被告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
发生凶杀命案现场,警方到场勘查。记者林保光/摄影
高雄夫妻遭凶杀案,起因疑似为噪音争执。记者林保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