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妇霸气「肉身占位」驾驶傻眼 网摇头:民智未开达87%

高雄市一名驾驶日前好不容易发现一处可停靠的位置,却看一名黑衣妇女「肉身占位」,面对驾驶时还显得理直气壮令他气愤直呼:「也太不要脸。」( 图 / 翻摄自「爆料公社」)

车位总难寻。高雄市一名驾驶日前将行车记录器影片发布于「爆料公社」,画面显示当时驾驶正开车穿梭于小巷只为寻求停车位置,好不容易发现一处可停靠的位置,却看一名黑衣妇女「肉身占位」,面对驾驶时还显得理直气壮,丝毫不感害臊,令驾驶气愤直呼:「没想到这个年代高雄市区还有人在用人肉占车位,也太不要脸。」

该段行车记录器影片流出后,众多网友也纷纷现身留言:「有行车记录器,直接报警,请警察过来出来顺便开单」、「不意外啊 满多这样的人」、「民智未开达87%」、「我也碰过这种事,当下也是很气,怎么会有人这么没水准。下次应该在车上准备折叠椅跟遮阳伞,碰到这种事就拿出来挡在车位上,看谁熬的过谁」。

事实上,警方曾明确指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规定,行人如于交通频繁之道路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可处新台币300元之罚锾;若于道路上堆置物品妨碍交通,依照第82条规定,亦可处1200至2400元的罚锾。因此,无论是以身或物占用车格,相关单位均可依法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