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肉身占车位「很常见」 他傻眼:原来活在不同国度!

路边停车格,非本文当事车位。(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肉身占车位是违法的,可依法开罚三百元,虽然媒体多次报导,但仍有民众这么做,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一位网友发文表示,在天母停车时发现一位女孩在占位,告知这样很危险,之后回到车上时,却发现多了一张女孩妈妈的「说教」纸条

网友于「爆怨公社」写到,朋友日前到天母地区吃饭时,在路边看见了一个空的车位,旁边站了一位小朋友,因此规劝对方这样很危险,而且这种方法是不对的,之后就停车离开了。

不料回到车上后,却收到一张女童母亲的「说教」纸条,「事实上我已经在这边等一阵子,才等到这位子,但你无礼停进来,还说了没有道理的话,小孩受到惊吓也很难过」,这也让网友直呼,「原来我们活在不同国度」。

看了贴文之后,许多网友也傻眼,「这位妈妈字很好看,但是脑子似乎忘了带出门,孩子有这种妈妈我也只能默哀」、「妈妈~小孩是因为您的无知及无理,觉得丢脸感到难过的」、「她疯了,人身停车位置是违法的,她真该查一下交通法则」、「哪里普遍了」。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四款,民众用身体占据停车位,已违反规定,可处三百元罚款

▲妈妈不满女儿肉身占位失败,留纸条向驾驶说教。(图/翻摄自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