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的惩罚?儿童收费规定调查 近4成业者采身高计价

记者魏妤庭台北报导

长得高反而被惩罚消基会今(3)日公布休闲、娱乐交通用餐场所儿童收费规定调查,其中18家餐饮业者仅千叶火锅王朝大酒店、飨食天堂等3家业者年龄计费,其余15家仍用身高计价。消基会指出,尽管餐饮业未纳入儿少规范,但若长得高但年龄小的孩童却须收费,根本就是变相惩罚。

▲消基会今日公布儿童收费规定调查,近4成业者采用身高计价,痛批年龄小但长得高根本是变相惩罚。(图/记者魏妤庭摄)

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今(2014)年1月修正公布,国内大众交通运输文教设施风景区康乐场所等公营公办民营、民营事业等,应以「年龄」为标准提供儿童优惠措施,并应提供未满一定年龄儿童免费优惠。

不过,消基会于今年5、6月针对餐饮、大众运输、休闲育乐场所等38家业者进行调查,其中18家餐饮业者,仅千叶火锅、王朝大酒店中庭咖啡厅、飨食天堂3家比照儿少法采用年龄计价,其余15家均以身高收费。

另外,7家交通运输业中,统联客运优待票注明身高115公分以下免费,国光客运台中、高雄站标准不一;台北及高雄捷运双轨制,未满115公分或满115公分但未满6岁免费,6岁以上则与成人相同价格。而6家电影院多以身高为标准,仅威秀影城注明身高90公分以下儿童免费进场,优待票适用未满12岁孩童。

▲70岁的江奶奶现身说法表示,外孙孙女大半岁,但个子比较矮,上周毕业典礼全家一起上馆子,明明是7大2小,餐厅却算9个大人真是太夸张了!直说,长得高不一定吃得比较多。(图/记者魏妤庭摄)消基会表示,业者可采取弹性作法,对可辨别身高未达的儿童采不收费,身高接近收费边缘者则检视身分证明文件,否则违反儿少法可处6,000元到3万元不等罚款。至于未修法未列入的业者,像是餐饮业则可于营业场所明显处或网路先行公告。此外,若店内有身高尺刻度,须确认其正确,不然恐涉及刑法诈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