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育厅通报西峡县多校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
(原标题:西峡县多校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 河南教育厅通报:已处理责任人)
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针对河南西峡县多所学校要求学生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读物一事,11月12日上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通报称,相关事实已经查清,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理,今后将对各地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选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相关单位责任人已被处理
11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西峡县部分学校违规要求家长购买指定教辅材料的通报”。通报提到,涉事学校任课老师为增加学生作业量,曾暗示家长和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某三个品种的教辅材料,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9月5日,河南省西峡县多所学校老师推荐家长到黄金书社等指定书店买教辅材料。现场视频显示,9月5日22时左右,黄金书社外仍有不少家长排队购买教辅材料,人多的时候排队近百米。9月8日下午,西峡县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查,存在城区二中、城区三小到黄金书社,城区一中、城区一小到北大书社购买同类教辅资料现象。
河南省教育厅表示,南阳市教育局、西峡县教体局和西峡县城区中心校负责人及涉事四所学校校长对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负有失管失察、监管不力的责任;涉事教师政策法规意识淡薄,违反教辅材料相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目前,相关单位责任人已受到组织纪律处理。其中,南阳市西峡县城区中心校负责人吕某某被诫勉谈话,取消本人和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副校长王某某写出深刻检查。城区上述四所学校校长李某某、薄某某、田某某、齐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取消所在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四名副校长袁某某、徐某某、金某某、刘某某写出深刻检查。涉事教师由所在学校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此外,省教育厅约谈南阳市和西峡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南阳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送书面检查报告。
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通报要求,全省各地各校要以西峡县违规购买指定教辅材料事件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通报强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省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同时,通报提到,省教育厅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对各地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选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突击检(抽)查,检(抽)查结果对社会公开。对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苹苹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