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人肉占车位被赶回呛:口气能好点吗 驾驶前脚走他回头狠刮双门
彰化1名林姓男子偕同女友驾驶自小客车,4月 28日下午5时许到台中日新戏院看电影,适逢周末,附近停车格一位难求,在戏院附近绕了好久,终于看到停车格内有车开出去,心想真好,于是就将车缓缓驶进车格内,可是前面站了1名男性疑似霸占停车格久久不肯离去,还与林男发生口角。
▲男子霸占停车格,还将林男的车刮花。(图/林姓民众提供,以下同)
林男与女友看完电影后,到停车格内牵车时,看到被刮花的车,整个人傻眼,事后根据行车纪录器与监视器发现,竟然是霸占停车格的男子所为,非常火大,也将影片上传《爆料公社》。
林男po文写说,「此人年约30多~40多岁,人肉占车位 还要我口气好一点?当下就有点火了 想说要报警但是想一想算了要准备看电影,结果我前脚走,他马上来刮我车子,你做的一切 都被录下来了,虽然车子不是什么名车 但是犯了我爱车心态的大忌让我非常非常火」。
林男说,广大的网友们 肉搜机会大吗?已有报警处理 但是能私下找到更好,私下来和解赔钱了事,警察抓到那就抱歉了 告到你脱裤子。网友们都力挺林男,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这名可恶的男子。
2日上午,林男到台中第一警分局作笔录,虽然尚未抓到嫌犯,但第一警分局大诚所所长刘松吉表示,获报后已沿途调阅周边监视器找人,期望可找到当事男子来厘清案情,人肉挡车部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4款「于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可开罚新台币300元,另疑似刮车动作,若经查属实则涉及毁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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