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爱用机车占车位 驾驶爆气一拳挥过去反打死人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杨姓男子不满71岁的李姓邻居老用机车占停车位,2015年11月22日凌晨0时许返家时也想停在同一个位置,于是干脆将机车移开,双方为此发生冲突,他一气之下右手往后一挥,没想到正好打中下腭,导致对方跌倒头部撞击地面而亡,一时冲动的行为不仅让他面临7年6个月的刑期,民事部分还须赔偿34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及43万元的丧葬费用。

杨男不满李男老是用机车占车位,让其他邻居没有地方停车。(示意图记者一中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死者妻子指控,杨男根本是故意朝下腭攻击,导致丈夫重心不稳跌倒,送医确诊受到损伤后后硬脑膜下出血、蜘蛛网膜下出血、头部外伤并擦伤以及右侧颅骨骨折等伤害,最后仍因伤重宣告不治,而且事发地点还是在家门口,让他们一家人难以接受,但人死不能复活,这才决定提告求偿300万元,3名子女则各求偿2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

杨男反驳,他与李男是为了车位问题发生争执,当时他凌晨返家要停车,才刚将机车移开就爆发口角,对方先用手抓住衣领,他拨开时右手往后挥动,结果小心打到下腭,并非故意攻击,当然也没想到会因此害人撞到头部而亡,况且死者妻儿4人狮子开口讨赔900万元,还要加上43万多元的丧葬费用,他根本负担不起。

▲杨男承认有打到一拳,李男妻子却说是以正拳攻击脸部好几次。(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台南高分院法官根据调查资料研判,死者下腭共有5处挫伤,范围都没有超过一名成年人拳头紧握的大小,按照物理力学来看,显然与李男家属指控「多次以正拳攻击脸部」不符;且法医鉴定发现,死者瘀青导致熊猫眼的部分是遭殴倒撞击地面所致,与杨男无关。

法官认为,主观方面杨男确实是出于泄愤心理做出伤害行为,但考量到他在刑事方面已被依伤害致死罪判刑7年6个月有期徒刑,死者家属求偿的精神慰抚金则降至妻子100万元、3子女各80万元较合理,加上丧葬费用一共须赔偿383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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