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計程車乘客疑運將繞路 隨意一句話拘役20天

高雄刘姓男子搭计程车,认为司机故意绕路起争执,说了一句「我等一下就打死你」,反遭司机控告恐吓。庭讯时,他虽称「吵架没好话」,并没有恐吓的意思,但法官仍以他把加恶害的语言已通知司机,依恐吓罪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刘姓男子(45岁)4月3日凌晨,在高雄市凤山区保泰路与自强路口,搭黄姓司机的计程车,不久到凤山区中山西路与光复路口,他认为黄故意绕路,恫吓称「我等一下就打死你」,丢了200元给司机后,又称「要输赢吗」,便遭司机控告恐吓。

刘在高雄地院简易庭否认有恐吓的意思,说「吵架没好话,吵架哪里叫做恐吓」,并没有要恐吓司机,只是与司机争执而已。不过,法官看法不同。

法官认为,刑法的恐吓罪是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来恐吓他人,而将加恶害的言语或举动通知被害人,足以达到使他人生畏怖之心;因黄姓司机确实因而心生畏惧,刘男难以推诿不知情,主观上自有恐吓之故意,判他有罪。全案可上诉。

男子怀疑计程车司机绕路,随意撂一句话被判有罪。记者林保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