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捷運色狼偷拍短裙妹慘了 對方未成年刑度要加重
高雄一名国中少女今年7月3日中午搭乘捷运时,遭25岁陈姓男子拿手机偷拍裙底风光,陈男恶行被其他乘客发现,随即被警方逮捕,陈男被逮才知对方未成年,被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送办,今被检方提起公诉,面临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男今年7月3日中午搭乘捷运,行经三多商圈站时,见一名女子身穿短裙,随即靠上前,拿着手机朝对方裙底猛拍,当时有其他乘客目击陈男恶行,告诉遭偷拍的女子后,成功报警逮到陈男。
陈男遭逮后,警方在他手机扣到被害女子的裙底风光及隐私部位,经查女方还在就读国中,因属未成年,将陈男依妨害秘密、儿少性剥削条例送办。
检警侦办时,陈男发现自己拍到未成年,急得喊冤,称他以为对方16岁以上,根本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但检方认为,被害女子外型看起来稚嫩,明显就是未满18岁,陈男应是刻意为之。
检方认为,陈男偷拍当时,应已知女方还未成年,依妨害秘密、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等罪起诉,并建请法官从重以儿少性剥削条例论处,该法叫妨害秘密为重,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并科罚金100万元。
三多商圈站。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