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鬼切」逆向处理紧急案件 没做这点遭处分开单

民众日前行经三民区十全三路与中华二路口时,1名员警骑着警用机车骑在斑马线上,逆向穿越过该路口。(翻摄社会事新闻影音)

日前有民众开车日前行经三民区十全三路与中华二路口时,左侧突然出现1名员警骑着警用机车,逆向骑在斑马线上,跨越过马路,险些直接撞上。事后,三民一分局调查,该名警当天是因要处理紧急案件,虽有开启警示灯,但却未开启警报器,将依《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第5点予以适度行政处分并制单举发。

有民众开车行经三民区十全三路与中华二路口时,这时左侧却突然出现1名员警骑着警用机车,骑在斑马线上,逆向穿越过该路口,驾驶紧急放慢速度,所幸未酿成意外,不过,该段行车纪录器被上传到「社会事新闻影音」中,标题还写下「斑马线鬼切勇警 差点因公受伤」。

经三民一分局调查,该名员警是于3月31日15时53分接获110通报,指出三民区中华二路段前有男子滋事,获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因报案案情紧急急迫,才于行经十全三路与中华二路口时加速穿越该路口。

警方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3条第2项规定:「警备车执行任务时,得不受前项行车速度之限制,且于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执行紧急任务时,得不受标志、标线及号志指示之限制」。

三民一分局说,员警虽有开启警示灯,但疏未开启警报器,肯定员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理之精神及态度,然未开启警报器部分,将依《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第5点予以适度行政处分并因闯红灯将制单举发,同时将持续宣导加强员警教育训练,以维护自身及他人行车安全,避免类似情事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