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買「穿雲箭」想射魚遭逮 分局懲處出爐
高市一名高姓员警花600余元网购3支陆制俗称「穿云箭」的射鞭炮神器,打算射鱼用,但因穿云箭被刑事局认定具杀伤力,嘉县警方于9月底查买家查获高警涉案将他函送法办;仁武分局今表示,高行为影响警誉,将他记过处分。
周星驰经典电影「功夫」中的桥段「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中的穿云箭,用来号召斧头帮众声援;但现实中的大陆火红玩具「穿云箭」,经刑事局认定可由金属击发机构及已贯通的金属枪管组合而成,若经改造可发射底火及弹丸,是具杀伤力的模拟发射器。
由于持有「穿云箭」即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警政署还因此发函教育部,转知各级学校,提醒老师及同学,以免触法之外,各警察机关也开始查缉购买或持有穿云箭之人。
一名年轻男子在网路论坛「Dcard」贴文,指自己网购穿云箭把玩,没想到警察找上门,被警方认定有问题,被依违反枪砲罪嫌移送。
而嘉义县布袋分局警方今年9月下旬侦办一起网路贩卖「穿云箭」案,追查高雄一名买家买了3支穿云箭,于是相约对方碰面;未料竟查获仁武警分局某派出所服务的50多岁高姓警员涉案,依规定通报市警局。
仁武警分局今表示,高姓员警系于5月间在网路发现贩售穿云箭资讯,误认为玩具,花6百余元网购3支穿云箭,惟收货后未拆封未使用,初步查验该物未附火药。
仁武分局指出,高员涉案部分,全案已依违反枪砲弹药条例函送高雄地检署侦办。分局秉持不庇纵、不护短态度,全力配合检方侦办,针对高员处事不当影响警誉部分,核予记过一次惩处,并调整服务单位,将其列管辅导。
仁武分局一名高姓警员上网买3支穿云箭想射鱼,因穿云箭被刑事局认定有杀伤力,嘉义县警方循线查买家查获高涉案,遭他函送后,分局予以记过处分。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