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洩密案外案 警自檢再查辦4官警涉偽造文書

高雄市警局7名刑事小队长及侦查佐,3年前涉及泄露个资给征信业者,警方发觉其中员警报刑事活动费有蹊跷,以「警纪警办」报检方指挥,今天传唤高雄市刑大、凤山警分局、刑事局侦八队等单位4名员警,查办伪造文书罪嫌。

4名员警包括高雄市刑大1名侦查小队长、3年前曾在刑大服务的凤山警分局1名小队长和1名侦查佐,以及刑事局侦八队1名2线3星队长。警方表示,4人是以「证人」身分接受传唤,厘清当时核销刑事活动费内容。

据了解,3年前,高雄市警局7名员警因屏东地检署侦办征信业者勾结员警及户政人员查个资,另转卖个资给其他征信业者获利,7名员警遭停职,2年前屏检依泄密、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起诉。警方发现全案当中涉及申报刑事活动费或工作费有蹊跷,警政署政风室、高雄市警局才以「警纪警办」原则,报请高雄地检署指挥侦办。

今天上午,警政署政风室、督察室及高雄市警局督察室,分别到高雄市刑大、凤山警分局和刑事局侦八大队,传唤陈姓等4名员警,深入调查是否涉案。

据悉,相关员警在2019年至2021年间于高雄市刑大服务期间,都找固定厂商,向征信业者租、购追踪器等器材,事后申请刑事活动费时,将未符合核销项目的费用,也鱼目混珠报帐,涉嫌伪造文书。4名员警将在警讯后移送雄检复讯。

警政署政风室今天传唤高雄市刑警大队等单位3名员警。记者林保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