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再次撤销柯文哲交保 相关程序一次看

民众党1日扩大中央委员会议结束后,请辞党主席的柯文哲坐车离开党中央,并向支持者挥手及握手致意。(姚志平摄)

北检侦办京华城相关弊案,不服柯文哲4人再获台北地院裁定交保,再次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日晚间8时15分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再由北院订时间通知柯文哲等4人开庭。

《中时新闻网》整理柯文哲羁押及交保,相关程序如下:

●北院第一次裁定柯文哲3000万元交保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遭北检羁押百日后,检方26日依涉及贪污收贿、图利、公益侵占及背信四罪,求刑28年6月徒刑。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北检抗告,高院撤销北院交保裁定,发回更裁

北检27日对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4人交保裁定提出第一次抗告,台湾高等院认为,北院裁定没有具体说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实属不备。又北院谕知之具保金额,与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额是否相当?是否足以形成相当拘束力?亦未见原裁定妥适说明,因此撤销发回北院更裁。

●北院第二次接押庭,仍为交保裁定,但保释金提高到7000万元

台北地院二度召开接押庭,29日深夜裁定4名被告均保释金加倍,并施以电子脚镣监控,柯等4人30日分别办妥交保手续。北检30日下午5时20分收到法院裁定书,表示将依法再度提出抗告。

●北检第二次提起抗告,高院再度撤销北院所为柯文哲7000万交保裁定

北检再度提出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1月1日晚间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再由北院订时间通知柯文哲等4人开庭。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