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导师得知女学生堕胎「逼性交」喊告诉全班 下场惨了

刘姓男子在2016年担任高中导师时,知道女学生服药终止怀孕,竟以此胁迫她与他性交。(示意图/达志影像)

刘姓男子在2016年担任高中导师时,知道女学生服药终止怀孕,竟以此胁迫她与他性交,一审将刘男判刑3年10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刘男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改判刑1年10月,缓刑5年,判决确定之日起2年内,远离被害人住居所、工作场所至少150公尺。可上诉。

刘男担任少女高中导师期间,得知少女2016年7月11日服药终止怀孕,他明知对方是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少女,竟于同年月14日上午,在学校晤谈室内,以少女若不与他性交,就要将人工流产之事告诉全班同学等语胁迫她,致她不敢反抗,任由刘男违反其意愿而为性交行为。

刘男在高院审理期间,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如数给付调解金,已获她原谅,其犯后态度有所变更,原判决未及审酌,因此撤销改判,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本判决确定之日起2年内,远离被害人住居所、工作场所至少15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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