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一项是否可以填写爷爷奶奶?

个人所得税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扣除项目,是否包括爷爷奶奶,需要根据特定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爷爷奶奶的子女均已去世,并且他们本人年满六十周岁,那么他们是可以被纳入赡养扣除的范围内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里的“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同时也涵盖了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然而,如果爷爷奶奶的子女并未去世,那么他们就不符合被赡养扣除的条件。

关于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对于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2. 对于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分摊方式可以协商决定,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但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分摊方式和额度。

此外,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项目还包括以下六项:

1. 子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阶段和学历教育阶段。

2. 继续教育:涵盖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 大病医疗: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为准。

4. 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开始还款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合同终止的当月。

5. 住房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准。

6. 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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