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境外诈骗窝点呈现园区化特征,部分园区实施非法拘禁、组织卖淫等犯罪行为

7月26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举行的“依法惩治跨境电诈犯罪 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跨国跨境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性的打击治理难题。呈现出几方面特点:

一是有组织化日趋明显。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集团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招募人员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目前在境外仍有大量犯罪团伙向我民众实施诈骗活动。集团头目指挥境内人员从事APP制作开发、引流推广、买卖信息、转账洗钱等各类违法犯罪,境内境外衔接紧密,跨境有组织犯罪特征明显。

二是境外诈骗窝点呈现园区化特征。目前,境外散落分布的诈骗团伙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超大规模的赌诈园区、“工业园区”。在一些东南亚国家,高峰时活跃的电诈园区多达几十甚至上百个。部分园区在管理控制成员过程中大肆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奸等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其严重。

三是犯罪工具不断升级。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公安机关在通讯网络和转账洗钱等方面的攻防对抗不断加剧。

四是诈骗手法加速翻新。诈骗集团虽然置身境外,但紧跟国内社会时政民生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人民群众很容易上当受骗。诈骗集团针对不同群体,根据非法获取的精准个人信息,量身定制诈骗剧本,实施精准诈骗。

郑翔表示,各地办案机关还发现,部分犯罪集团在境外坐大成势后勾结当地保护势力,受到庇护后犯罪气焰更加嚣张,这一系列问题都给司法办案、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带来新挑战。基于这些情况,为确保对此类犯罪依法严惩,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三家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决了办理此类案件中遇到的犯罪集团认定、诈骗金额查证和人员案件关联等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问题,对进一步依法打击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 杨珒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