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痴汉见年轻女学生睡着 竟掀裙摸腿性侵

性騒扰前科累累的彭姓计程车司机,去年在公车上利用20多岁、孤身一人来台就读的女学生小寐休息之际,竟利用外套做为掩饰,掀起她的长裙以手指性侵,最高法院判刑3年10月。(本报资料照片)

性騒扰前科累累的彭姓计程车司机,去年在公车上利用20多岁、孤身一人来台就读的女学生小寐休息之际,竟利用外套做为掩饰,掀起她的长裙以手指性侵,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斥责他行为可訾,应予非难,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诉。

彭男有多次在公车上性骚扰女性而被判刑的纪录,他最早在2012年因性骚扰案被新北、台北地院判刑3月、10月;2017年在公车性骚扰被判刑6月,2018年10月又在公车上性骚扰被判刑6月,2019年5月出监。但同年8月再度在公车性骚扰被起诉,因和解获撤告。

去年3月21日晚上9点多,彭男在台北市西门町附近搭乘台北客运公车,他看到女乘客在座位小寐休息之际,先利用外套做为掩饰,用手抚摸她右大腿,再徒手掀起她长裙,将手指伸她私处。

被害人惊醒后推开彭男并摇头表示拒绝,彭仍接续三、四次以相同方式,将手指插入她私处,并试图触摸A女胸部,她恐惧在上开公车上大喊「不要」、「非礼」,彭男欲下车逃逸,公车司机将开往派出所报警处理。

台湾高等法院考量被害人年仅20多岁,孤身一人来台就读,竟遭彭男性侵害,被害后在台并无家人在旁可给予安慰与扶助,且彭男未能与她达成和解,赔偿她身心所受之损害,以取得她谅解,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