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问路真猥亵 公车痴汉摸正妹大腿「该边」1小时

痴汉在公车上猥亵年轻女子。(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林姓男子酒后搭公车,趁酒意藉与女子问路攀谈后,竟将头靠在女子肩膀,进而伸出咸猪手,从她大腿一路摸到「该边」,手还在大腿内侧来回游移狂摸40分钟至1小时,女子受惊后下车爆哭,被乘客发现协助报警。士林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这名公车痴汉徒刑8月。

判决指出,林男2017年11月7 日下午饮酒后,在新北市三芝国中站搭乘公车,上车后见1女子独自坐在右侧后方靠窗位置,便坐到她身旁,以问下车站牌名称为由,借故攀谈。

不久,林男见女子单纯可欺,竟直接将头靠在女子肩膀上,并以右手抚摸她左大腿及内侧,甚至摸到靠近鼠蹊部位置,手还来回游移,女子当场察觉有异,以手推拒。

但林男却不为所动,一再摸女子大腿内侧猥亵,时间长达40分钟至1小时。公车抵达捷运红树林站,2人先后下车,但女子一下车就站在路旁哭泣,乘客查觉有异,询问女子,女子才说出在车上被林男猥亵情事,乘客随即陪同女子报警提告。

庭讯时,林男一开始辩称他酒醉,不记得发生什么事,后来才改口认罪,并当庭向被害人道歉,被害人则未对林男求偿,仅请求法官依法量刑。

法官认为,林男以手抚摸被害人左大腿及内侧靠近鼠蹊部位置,期间长达40分钟至1 小时,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之守法观念,对被害人身心健全、人格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林男徒刑8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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