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靠窗大腿「该边」被摸1小时 19岁妹终点站下车捷运旁哭

林男上车伸出咸猪手。(图/示意照/CFP)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一名19岁女子公车,被一名林姓男子摸「该边」(台语,指大腿内侧)长达1小时,她下车后站在路边哭泣。士林地院法官考量林从事模板零工月薪约2万元,离婚育有两名小孩,依强制猥亵罪判8月徒刑

判决指出,林男2017年11月7日下午4时5分,在新北市三芝搭开往红树林捷运站的公车,他见女子独自坐右侧后面靠窗位子,便坐到她旁边,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并以右手抚摸其左大腿及内侧靠近鼠蹊部,在其间来回游移。

女子当场察觉有异,以手推拒,但对方仍不罢手,就这样被摸40分钟到1小时,直到抵达终点站红树林捷运站,下车后站在路边哭泣被乘客发现,经乘客陪同报警。她证称,「林上车后就一直跟我讲话,还有问我哪一站要下车,最后我跟他都是在红树林站下车。」

被害人搭公车遭猥亵。(图/示意照/翻摄免费图库pixabay)

士林地院法官认为,林男未能控制己身情欲,一时失虑,显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守法观念,对被害人身心健全、人格发展亦生不良影响;惟念及其终能坦承犯行,且当庭向被害人道歉;被害人也表示不向被告请求赔偿,并请法院依法量刑

法官考量,被告从事模板零工,月薪约2万元,离婚育有两名小孩,必须扶养父亲家境勉强维持的生活状况,因此判刑8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