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童摔成植物人血溅200公分高 无照保母:不知墙上怎有血

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1名3岁男童,4年前在杨姓保母家中头部重创成为植物人,杨女被诉重伤害罪历审依过失致人重伤罪将她判刑2年,经撤销发回后,更一审今开辩论庭,杨女称过失,但检斥责她造成男童受伤且血到处喷溅,应予以重判。庭末法官谕知全案辩结,下月19日宣判

未领有保母人员技术士证的杨姓女子,2017年1月间起,在新竹市住处所,以日薪1000至1300元的代价,受赵姓女子委托,全日托育赵女的3岁儿子。杨女被控同年7月27日上午10时许,殴打赵姓男童的头部,并抓起男童去撞地板墙壁,造成男童头部受重创成植物人。

当庭法官询问杨女在孩童受伤时在干嘛?杨女则表示,当时她去上厕所,出来时看到孩童在床上跳,摔落地面时头未落在软垫上。检方质问杨女,为何事发现场墙上200公分高处会溅有血迹?杨女对于提问完全则回应不出,并说此案仅是过失。

一审新竹地院审理后,认为并没有积极证据,可以推断或臆测杨女确有重伤害的犯行,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证据法则,只能认定男童所受伤势,是在托育期间,杨女疏于妥适照顾与保护所致,依业务过失重伤罪判杨女2年徒刑案经上诉,高院仍判杨女2年徒刑,但遭撤销。更一审今开辩论庭,杨女称过失,但检斥责她造成男童受伤且血到处喷溅,应予以重判。庭末法官谕知全案辩结,将于1月1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