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妈妈被抓4小时安乐死」 动保人士按铃告云县府:牠有7只小狗待哺

台湾猫狗人协会执行长泰山,怒控云县防疫所 。(图/记者傅诚摄)

记者傅诚/云林报导

自称在动物结扎团队担任义工黄姓网友po文指控云林县防疫处效率这么好,当天捕捉,当天直接安乐」引发网友挞伐杠上县府,黄泰山 21日下午到云林地检署按铃申告,控告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违反动保法之相关规定,禁止动物收容安乐死猫狗。

斗六市江厝里因常有民众流浪狗咬伤,里长函文要求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抓狗,防疫所23日会同里长等人捕捉3只小狗并进行「人道处置」,事后引起网友与县府对杠。

台湾猫狗人协会执行长黄泰山指出,2015年立法院修改动物保护法,已经禁止动物收容所安乐死猫狗。除非动物有法定传染病重病无法治愈、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之动物得施以安乐死。而当天捕捉的三只小狗经兽医检验,并无传染病、重症状况,却在被捕后四小时,马上被施以安乐死,其中一只还是刚生完七只小狗的母亲

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所长廖培志表示,依据动保法第12条,动物对人民生命安全常常造成危害,在动保人员以及兽医师第一现判断以及相关作业的配合之下,是可以执行安乐死的,当日捕抓过程都在第三方的见证下,并经由被狗咬伤的民众确认下,经由兽医师评估狗儿确实会危及公共安全,也不适合被认养,收容后予以扑杀,过程并无问题,对于维护动物生命和保护人民安全,两者之间横梁孰轻孰重,行政单位会更谨慎酌处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