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遭盗版层出不穷 立委要求惩处升级

故宫院长萧宗煌。(资料照片/刘宗龙摄)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15日进行国立故宫博物院单位预算案审议,会中多位立委仍要求故宫在盗版防犯机制上仍应有更积极作为。故宫院长萧宗煌指出,著作权的侵犯跟刑事案件现行犯不同,故宫虽无法即时处置,但仍已透过多重法律途径处理并进行防范。

立委范云指出,针对故宫的盗版防范机制,除了法律程序外应积极建立授权厂商的净值调查机制,防范故宫版权图像和IP受到恶性侵扰。「故宫应该要用多元的管道进行宣导,避免民众受骗,也应该要在处理方式上更积极表明你们的立场,才能够避免这一类的对我们故宫的侵权行为。」

她指出即便无法直接处理大陆的不肖业者,但以台湾的「独○兕」,「睛○隆中」及「优○鲁」公司而言,似乎也与大陆伪造授权书的「与君」公司有投资关系,除了事前防范与事后检核机制外,她指出对台湾厂商只祭出「终止图像授权关系,已缴交之权利金亦不予退还,已取得之图像档案应删除并停止使用,另该三家公司2年内不得再向本院提出数位物件利用申请」处置太轻没有警惕效果。

故宫行销业务处处长王耀峰表示,故宫在内部研议后,也已于11月7号把相关事证及「独○兕」的申请文件送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相关的事证都已经完全移送,建议请防护调查局查明究责」。未来检核会再加强落实,停权的时间长短及切结书内容未来也都可研议是否有再加强的地方。院长萧宗煌强调故宫仍需透过法律程序处理,看来无法即时处理,但实则一直积极正视侵权问题。

立委黄国书与吴思瑶均指出,现行的机制无法有效防范外来有心之士侵权,应更全面考量是否有具体作为,包括打国际官司,或请求跨部会共同研议因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