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窃捡尸入屋行抢 醉女咬贼手指躲过一劫

邓姓兄弟尾随酒醉女子进入屋内行窃,但弟弟却企图性侵被害女子,士林地院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判处应执行5年4月。(图/本报资料照)

邓姓惯窃今年3月11日凌晨1多,在北市见1名女子醉倒路边,假意搀扶返回住处,原本打算偷走女子皮夹,但邓兄离开后,邓弟又返回住处企图性侵,反遭女子咬伤手指,悻悻然离开前再抢走放在床头的手机。士林地院审结,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未遂等3罪,判处应执行5年4月,可上诉。

邓姓两兄弟,在北市看到1名酒醉女子刚下计程车,便尾随进入4楼的住处,邓兄偷走皮夹离开,24岁的邓弟竟强压女子在床上企图性侵,过程中女子极力反抗,咬伤邓弟的手指,气得他挥拳殴打女子脸部。

邓弟不甘空手而归,见床边放有一只手机,不顾女子起身阻止用力推倒,抢走手机后离开,案经女子报案赴医院验伤,证明自己嘴唇红肿以及遭邓弟强行褪去她的衣裤,警方桃园逮捕2人并起出赃物。邓弟则坦承全部犯行向女子道歉,双方并未达成和解。

判决指出,邓弟先与胞兄行窃皮夹,得手信用卡、金融卡以及现金1200元,着手实行强制性交的过程,因遭抗拒而殴伤女子,犯侵入住宅强制性交未遂罪,再抢走手机犯侵入住宅抢夺罪,分别判处徒刑8月、4年2月以及1年2月,应执行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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