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弊案!台蜡结合裕田集团假投资真借钱 诈贷7.3亿

嘉义地检署起诉台蜡公司林姓负责人及谢姓光电商等7人涉嫌违反证交法、银行法等罪。(本报资料照)

光电再传弊案!上市公司台蜡被控勾结裕田集团虚假投资光电,实际是借钱给裕田7.7亿,且公告不实财报6.5亿,还各自借此向不同银行贷款8350万元、6.49亿元,涉犯期间长达5年,嘉检侦结起诉台蜡负责人林哲印、光电负责人谢益宏等7人违反证券交易法、银行法等罪嫌。

起诉书指出,林哲印是台蜡及子公司冠达的负责人,其女儿当特助,另有廖姓财务长;谢益宏长期与裕田集团合作,自称是裕田光电负责人,并与王姓光电商合作,两人共负责5家光电公司,多在台南活动、营运光电案场。

检调调查,台蜡、冠达因蜡品本业营收衰退,自2018年7月25日至2022年10月间,与裕田合作,以投资光电名义向裕田采购光电设备,却没有进货,但双方都制作不实传票、发票及办理存汇款业务,营造是货款假象,实际上是台蜡贷放资金给裕田,赚取5.26%过水利息。

总计不实交易营业额6亿7054万2220元,记入公司帐册及会计报表,并将其中6亿5470万2220元不实营收交易纪录,记载于上柜公司台蜡公司2018年第4季至2022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告;而台蜡、冠达违法放贷给谢、王的资金总计7亿7571万4857元。

台蜡及冠达为周转资金,持不实光电交易的销售协议书、发票、汇款单等文件,向某家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先后诈得8350万7460元贷款。

谢、王同样为了周转资金,也制作不实的裕田公司工程契约、伪造不实履约金额的发票,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太阳能设备专案贷款,先后诈得6亿4905万4000元贷款。

嘉义地检署表示,此案属智慧型犯罪,犯罪期间长达5年,金流、帐册繁杂,承办检察官张建强指挥嘉义县调查站专案小组于调查期间传唤21人证人,搜集证据、缜密分析,严查慎结,期维护大众在金融交易市场的公平性。